酒钢宏兴4月24日晚公告称,大股东酒钢集团与公司签订了无偿转让11项商标的协议,加上此前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承诺转让的18项商标,合计为29项,即日起开始办理转让手续。
公司2009年进行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酒钢集团曾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将无偿将“酒钢”、“JISCO”等18项商标权转让予公司,并由酒钢宏兴许可酒钢集团无偿使用。
不过,由于酒钢集团持有的其他部分商标相同或类似,未能成功办理转让手续。此次将11项商标纳入转让范围的目的即为解决上述问题。
酒钢宏兴24日报收3.95元,下跌3.19%。
在线交流: 121552308 302817315
Copyright © 2003-2025 nhcls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