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的预应力钢绞线(越南语:sản phẩm cáp thép dự ứng lực được)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企业征收9.79%~28%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企业税率为10.48%~28%。本案涉及越南税号7312.10.91和7312.10.99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3年7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的预应力钢绞线启动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