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由青海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主持编制的《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和炭渣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和《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项地方标准,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上通过专家组审查,将进一步规范电解铝行业相关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强化污染控制。
评审中,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分院、生态环境部标准所和固管中心、青海省质量标准院等单位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审查组听取了2项地方标准编制过程、主要内容、编制说明等汇报,经质询和讨论,2项地方标准均通过技术审查。据悉,青海省电解铝产能位居全国第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炭渣和铝灰渣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针对目前已发布的大修渣和炭渣资源化利用相关团体标准中无产品有害物质浓度限值、现有利用处置技术水平和污染控制水平普遍不高等问题,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结合青海省情实际,从收集、贮存、运输污染控制、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环境和污染物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污染控制具体要求,规范指导大修渣、炭渣、铝灰渣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促进电解铝行业健康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