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投资分红和退税收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近日,子公司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收到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3,455,088.00元,计入公司2016年度当期利润总额。
2、2016年1月1日至6月1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税收返还1,932.79万元,计入2016年当期利润总额。
“三废”退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63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公司相关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