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为废旧有色金属材料,废旧黑色金属等固废、危废的回收、再利用和处置;有色金属(废旧环保泥)、贵金属的加工、销售等业务。公司拟聘请宏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目前本次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股票简称:金圆股份,股票代码:000546)自2016年2月23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6年3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6年3月24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原则上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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