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于2010年申请开展全国耐火材料企业信用登记评价工作。2011年2月11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六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2011]1号),正式批准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自2011年至今,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已经组织开展了两批耐火材料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及复评工作,对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均颁发了按商务部统一编号制作的牌匾和证书。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信用建设体系的各项工作仍在顺利进行,从未委托其他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介入本协会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复评)。请各会员企业不要随意听信任何以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名义传递的有关耐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复评的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