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环保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和商务部门应切实加强部门协作,通过建立两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制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出口行为。
张力军说,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有关“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的要求,结合环境保护和对外贸易工作实践,通过加强出口管理环节企业环保达标审核加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综合管理,探索出的一条利用贸易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新途径。
张力军指出,运用对外贸易手段,加强环境综合监管,是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尝试。其目的在于增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制约,提高企业环境违法代价,督促企业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认真履行社会环境责任。同时,加强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不仅可以推进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保护国家的环境权益,而且可以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商务部与环保总局的此次合作具有深远的影响,必将形成双赢的局面。
张力军最后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建立出口企业的环境执法档案数据库管理,实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整改的动态管理,加强与商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运用两部门间的信息联动机制,增强环境执法效果。